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1/22


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15〕9号)及《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沪教委职〔2015〕30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打造教师发展平台。本市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纳入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实现学分统一管理。现将2021年上半年市级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经有关专家评审和领导小组批准,由华东师范大学等5个市级培训基地承担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培训任务(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培训一览表见附件1)。

    各项目/专业培训方案详见附件2。各培训项目/专业具体培训时间届时详见各基地培训开班通知。

    请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培训项目/专业,于2月1日前,将《培训学员汇总表》(附件3)、《培训学员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相应培训基地电子邮箱。学员汇总表、学员推荐表纸版材料无需报送。

    此次挂网开展的市级培训学分纳入“十三五”培训市级学分。

    希望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要求,为教师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为教师培训学时积累创造条件,更好服务教师专业成长。

    装备中心联系人: 夏国忠    联系电话:55580378

    附件:

    附件1: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培训一览表.doc

    附件2:培训方案.zip

    附件3:培训学员汇总表.doc

    附件4:培训学员推荐表.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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