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本市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12/16


各职教集团及有关中职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中职校专业教师结构优化,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2009年起本市进行了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今年将继续在职业学校实施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以此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市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范围继续以职教集团为主(包含职教集团所属的中职和高职院校的特聘兼职教师),兼顾非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的中职学校,并扩大至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和非职业教育集团院校的特聘兼职教师团队。

    二、资助名额

    行业职教集团申报的兼职教师任教专业须与本职教集团行业相关。每个学校通过多个职教集团聘请的兼职教师团队原则上不超过3个。加入多个职教集团的高职院校只能通过其中的两个职教集团进行申报,每个职教集团内高职院校聘请兼职教师及团队数量不超过本集团内资助总数的20%。个人资助具体名额见2021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名额分配表(附件1)。

    非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的中职学校,每个学校原则上资助个人名额不超过3名,团队名额不超过2个。

    三、资助条件

    (一)特聘兼职教师

    1.资助对象必须来源于行业企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专业实践工作经验,能够胜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实习实训指导,还可以兼任教育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聘任期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本年度拟任教课时数原则上不低于40课时。

    2.特聘兼职教师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3)在相关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在市级(含行业)以上技能比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需列明具体奖项名称)。

    (二)特聘兼职教师团队

    1.资助对象为团队,团队人数一般为3-5人;能有效整合行业企业资源,构建统一的团队运作和管理机制;团队成员均须符合特聘兼职教师个人申报条件;团队负责人应为企业相关业务岗位的主管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团队所有成员本年度每人拟任教课时数原则上不低于30课时。

    2. 特聘兼职教师团队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型团队:由行业企业专家引领的教学团队主要承担实务课程或教学实践课程等教学工作,根据专业教学实施计划分别教授有关教学内容。团队本年度拟任教课时数原则上不低于100课时。

    (2)教学研究型团队:由行业企业专家引领的团队承担一定的实务课程或教学实践课程等教学工作,同时还参与院校专业和课程建设、项目研究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特聘兼职教师和特聘兼职教师团队拟聘请任教时限原则上为2021年1月-12月。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登录http://training.shedu.net/Login.aspx

    职教集团填报集团成员信息(附件5),下达集团内各学校申报名额并审核学校申报信息(有多所分校的学校由总校所属集团统一下达和审核)。

    集团所属各中职学校按照本校参与职教集团所分配名额,逐一填报特聘兼职教师个人(附件3)和团队(附件4)信息。有多个分校的中职学校须按照总校参与职教集团所分配名额进行填报。

    非职教集团成员的中职学校可按照资助名额直接申报;只参与行业职教集团的职业院校,对行业未覆盖的相关专业点聘请兼职教师,可直接申报。

    五、申报流程

    2020年12月21日- 2020年12月25日,职教集团填报相关基本信息,组织集团成员学校申报。

    2020年12月28日- 2021年1月5日,各中职学校申报特聘兼职教师个人和团队信息。

    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8日,职教集团审核集团所属中职学校申报信息并汇总集团个人与团队申报初审结果(附件2)。

    六、2020年特聘兼职教师资助总结材料上报

    获资助的各职业院校填报《2020年***院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总结》(附件6),全面反映学校年度工作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获资助的各职教集团填报《2020年职教集团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总结》(附件7),全面反映集团工作执行情况和对集团所属中职学校资助工作管理情况;

    七、申报资料提交:

    1.附件3、4、6:由各中职学校网上填报,根据集团申报工作安排于2021年1月2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2.附件5、7:由各职教集团网上填报,于2021年1月8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3.附件2:由各职教集团(非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中职学校)填写,纸质稿加盖集团或牵头单位(非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中职学校)公章后,于2021年1月8日前一式五份寄至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八、工作保障

    上海市教委职教处委托上海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组织申报对象的资质评审和资助标准审核,确定2021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名单。

    各中职学校依据审核通过的特聘兼职教师名单和资助标准予以经费保障,专款专用。

    市教委职教处联系人:

    马  骏;电话:23116721

    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联系人:

    陈立峰 电话:55580378   孙  莹 电话:65111127

    地址:虹口区三门路681号310室    邮编:200439

    邮箱:shxiangmuban@sina.com

     附件1:2021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21年特聘兼职教师资助申请职教集团(非集团中职校)初审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个人资助申报表(个人).doc

     附件4: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团队资助申报表(团队).doc

     附件5:职教集团成员(含牵头单位、中职、高职、企业)单位信息表.doc

    6附件6:2020年中职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总结.doc

     附件7:2020年职教集团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总结.doc

上海市教委职业教育处

上海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代章)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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